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8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,将于2023年12月24日启用。启用后将对:①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”;②“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;③“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”。的行为进行抓拍。
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:
序号 | 设备设置地点 | 抓拍违法行为 |
1 | 衢江区江滨东路东向西 | ① |
2 | 衢江区信安大道与文苑路路口(东向西方向) | ①②③ |
3 | 衢江区廿里镇廿项线与威龙路交叉口 | ① |
4 | 衢江区廿里镇平廿线与廿项线交叉口 | ① |
5 | 衢江区廿里镇园区大道与白马街交叉口 | ① |
6 | 衢江区廿里镇园区大道与廿横线交叉口 | ① |
7 | 衢江区廿里镇廿项线与衢州南连接线交叉口 | ① |
8 | 衢江区廿里镇园区大道与廿化路交叉口 | ① |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57号)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,特向社会公布。
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2023年12月4日